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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委党史研究室“三大制度”完善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机制

  在对全市红色资源进行充分调研后,南充市委党史研究室在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机制上发力创新,提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三大制度”。

  实行红色资源守护人制度

  《南充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对红色资源的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弘扬及其合作协作等方面提供了可遵循、可执行的方案。要进一步加强各地对红色资源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实施相应红色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协调解决规划落实中的重大问题,将红色遗址遗迹保护利用情况纳入人大执法检查和重点工作督查。要在传承条例的基础上,细化红色资源保护责任人机制,创新建立守护人制度,积极引导党政部门、企事业团体、社会贤达人士与红色资源结对守护,实现“一资源一主体、有资源必保护”的生动局面。

  实行红色资源保护基金制度

  以财政文物保护资金为引领,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及各类经济实体共同投入,创新设立红色资源保护引导基金。也可依托新成立的市文旅投资公司,负责红色资源调查和文物征集、革命场馆的修复建设、红色景区的打造等重点红色项目的运营。通过不断建立健全南充红色资源基金体系,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提升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市场化、专业化水平,加快培育现代化红色产业体系,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实行红色资源联动开发制度

  抢抓国家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等战略机遇,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嘉陵江生态走廊建设”“嘉陵江绿色生态经济带示范市”等中省市战略部署,实施红色资源开放发展战略,创新建立健全红色资源区域联动开发制度。坚持各地政府牵头、相关部门联动,加强与重庆、广安、达州、巴中、广元等地区的合作与互动,共同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联动挖掘革命老区精神内核,共建红色文旅招商项目库,共办优质红色文旅项目推介会,联合打造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旅游互动体验产品和川陕革命老区红色文旅走廊,不断实现“资源互享、优势互补、游客互送”,携手共建全民共享的全域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大格局。

  (南充市委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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