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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委党史研究室传达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2月21日,南充市委党史研究室召开全室干部职工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由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王秉号主持。副主任姜华领学《条例》和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印发的《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通知》精神。
会议强调,《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形式、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是系统规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具有很强的政治性、规范性和指导性,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供了基本遵循。全市党史系统务必把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把握核心内容、吃透《条例》精神,确保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推动新时代南充党史工作开创新局面。
会议要求,全市党史系统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立足本职工作,把学习宣传成果转化为推动南充党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一要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全市党史系统要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原原本本、逐章逐条逐款学《条例》内容。利用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党史大讲堂、党史“七进”等实体宣教平台,坚持“线上线下”联动宣传模式,不断营造学习宣传《条例》的浓厚氛围。二要扎实抓好贯彻落实。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用好南充丰富红色资源,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强化党史教育基地建设,打造思政教育、革命教育、爱国教育高地。三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提升党史工作能力水平。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狠抓干部队伍建设,转作风树新风,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夯实党史基层基础建设。持续推进党史征编研,特别是在地方党史正本三卷上下深功夫、花大力气,推出更多有价值、有深度的党史精品力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职能职责,在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试点等工作上积极建言献策。
(南充市委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