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党史文献网

你当前的位置:首页正文

乐山市市中区委党史研究室专题传达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2月23日,乐山市市中区委党史研究室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室主任黄俊辉主持会议。

  会议原文传达学习《条例》,学习领会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负责人就《条例》答记者问内容;传达学习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和省委党史研究室《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委党史研究室2024年第4次室务会精神。会议开展了学习讨论,与会人员结合市中区实际,就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和推进党史工作逐一发言。

  会议指出,《条例》是党内颁布施行的又一基础法规,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最新要求,为新时代如何做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同时有力推动党史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党史工作责任重大,大有可为。我们要主动作为,认真把《条例》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

  会议要求,要贯彻落实好《条例》,聚集主责主业,努力补齐市中区党史工作短板,推动市中区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取得成效。一是着力做好党史研究、党史著作编写、党史宣传教育、党史资料征集等工作,力出精品、出亮点。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把政治关。三是统筹全区各方资源,构建大党史格局,在市中区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上有新突破。四是深入开展党史“七进”,争创省、市级示范点。

  下一步,市中区委党史研究室将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力指导和市中区委的领导下,积极推动《条例》精神落地落实,切实推动新时代市中区党史工作高质量发展。

  (乐山市市中区委党史研究室)

责任编辑:四川党史文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