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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夹江县委党史办公室组织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2月23日,乐山市夹江县委党史办公室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会议指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形式、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是系统规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具有很强的政治性、规范性和指导性,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体现了党史学习教育的新经验新成果,体现了新时代新征程党史和文献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是做好新时代新阶段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和有力制度保证。

  会议要求,全室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一是加强学习,深刻把握《条例》丰富内涵。通过召开主任办公会、干部职工大会、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专题集中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系统全面学、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逐款学、紧密联系实际学,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准确把握《条例》核心要义和精神内涵。二是广泛宣传,营造学习贯彻《条例》浓厚氛围。要广泛宣传阐释,通过“夹江发布”及时转载转发党中央关于《条例》的通知、新闻稿、答记者问、评论员文章和省市党史部门相关资料及新闻报道,在夹江党史陈列馆、史志阅览室、村史馆、“七进”示范点等党史阵地和县图书馆、文化馆、市民服务中心、群众活动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摆放《条例》宣传资料,结合史志“七进”、党员双报到、创建文明城市等契机,持续广泛开展宣传,为《条例》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三是主动担当,切实抓好《条例》贯彻落实。主动向县委做好工作汇报,会同宣传、组织等相关部门,积极服务保障全县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紧扣工作职能,聚焦主责主业,对标对表《条例》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细化落实到全年重点工作中去,进一步加强党史研究、文献编辑、宣传教育、资料征集、审核把关和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以实际工作成效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地落实,全力推动党史工作高质量发展。

  (乐山市夹江县委党史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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