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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委党史研究室专题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2月26日,自贡市委党史研究室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室主任陈东主持会议并领学《条例》。副主任陈志书及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条例》是规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全党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开展的基本遵循,是新时代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所形成的制度成果。制定出台《条例》,为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提供了制度保证,为党史部门履行“以史鉴今、资政育人”使命任务和“征、编、研、审、宣”主责主业提供了重要依据,对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全市党史系统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一要认真学习《条例》。要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把《条例》纳入到全市党史干部队伍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研讨交流、参加教育培训、室务会议、“三会一课”等形式来进行全面学习。二要宣传阐释《条例》。把《条例》的宣传阐释作为全市党史系统的重要任务,通过《自贡党史》期刊、“党史自贡”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各种方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宣传阐释,让广大党史干部深刻领会《条例》的总则、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党史学习教育的主要方式、保障和监督、附则等内容,确保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三要主动担当作为。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条例》的总则、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党史学习教育的主要方式等内容,从中挖掘推动新时代党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依据、“着力点”和“闪光点”。要发扬主动精神,敢于担当作为,依托《条例》统筹做好党史“征、编、研、宣、审”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在党为党的重要作用。
(自贡市委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