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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部门负责人会议召开
2月26日,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部门负责人会议召开。会议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主任黄劲松传达学习全省党史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精神,并对2024年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副主任贺瑜主持会议。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史志工作机构班子成员,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中层及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形式、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指出,全省党史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党史和文献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精神,总结2023年工作,部署2024年任务。提出牢牢把握“六个必须坚持”,同时坚持党史姓党、实事求是、资政育人、脚踏实地四项重大原则,不断拓展党史工作的格局和视野,对全省党史部门在新时代新征程新要求下,深化规律认识,坚定目标信心,强化使命担当,全力以赴做好党史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全市史志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一要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专题报告会议精神,及时召开部门相关会议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传达学习,研究贯彻意见,深刻领会工作要求和安排部署,全力推动2024年工作高质量发展。二要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并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系列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坚持“党史姓党”的根本属性,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贯穿到史志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三要突出工作重点,抓实主责主业,认真做好《执政实录》《年鉴》《四川省红色资源普查(眉山卷)》的编纂工作及《四川党史人物传》供稿工作,全面推动《中国共产党眉山历史(2000-2012)》的编纂工作,高质量开展党史资政研究和党史教育基地申报工作,做好相关史料征集研究,充分发挥史志部门资政育人的功能。积极加强与高校的合作,不断学习先进市州的经验和做法,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推动眉山史志事业高质量发展。
(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