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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党史系统专题学习讨论《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3月11日,攀枝花市召集全市党史系统专题学习讨论《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谈认识、讲感受、商落实。
市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张泽周作专题辅导,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党史学习教育的主要方式,树立正确党史观和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保障和监督等方面为全市党史工作者做了阐释,安排部署贯彻《条例》意见。各县(区)党史部门交流发言。
攀枝花市东区党史研究室:《条例》以党内法规的形式规范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领导体制、党史学习教育的内容、保障和监督机制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为我们开展党史宣教、做好党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东区党史研究室将利用办公区域外墙空间,制作《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文化墙,宣传、展示条例的主要内容,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开展。
攀枝花市西区区委党史研究室:三举措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一是召开专题会议,逐章逐条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全文。二是联合区融媒体中心,开展全方位、广覆盖、立体式的宣传解读。三是对标《条例》规定的职责任务,剖析当前工作问题,讨论研究下一步举措。
攀枝花市仁和区区委党史研究室:从提高“学”的质量、把准“讲”的重点、强化“用”的根本三方面抓好学习宣传贯彻。
米易县委党史研究室:从抓学习、重实干、展成效三个方面聚力作为、狠抓落实,围绕党史“七进”、党史宣教等开展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用好红色遗址排查成果,探索建立红色旅游环线,推动形成“党史+旅游”布局。
盐边县委党史研究室: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一是融入日常。结合地方党史编纂任务,通过职工会开展集中学习3次,推送《条例》至工作群、联络群,要求105名史志联络员认真自学。二是抓在经常。将党史学习教育融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要求全县518个基层党组织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党史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或主题党日,截至目前已覆盖党员5207人次。三是常态长效。将《条例》列入《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意见》,纳入集体学习计划,截止目前已有27个党委(党组)按要求完成学习。
(攀枝花市委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