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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印发《关于加强“一中心两走廊”史志文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3月12日,广元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一中心两走廊”史志文化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制定了工作目标。围绕全市“111345”史志工作思路,创新实施“一中心两走廊”史志文化建设,着力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史志宣教阵地、开发一批精品史志文化线路、征集一批史志资料文献、编纂一批高质量史志书籍、撰写一批史志研究成果、推出一批史志宣教精品。扎实推进“一中心两走廊”史志文化建设向川陕甘毗邻市延伸,推动史志资源共享、课题共研、活动共推、宣教共促、队伍共建,做实“大史志”工作,形成具有广元特色的史志文化品牌,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贡献史志智慧和力量。

  《通知》明确了工作内容。一是布局点位线路。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党史地方志文化中心、剑门蜀道党史地方志文化走廊、嘉陵江流域(广元段)党史地方志文化走廊(简称“一中心两走廊”史志文化建设)。二是丰富文化内容。全力做好史志资料征集,高质量编纂史志著作,持续深化史志研究。三是强化宣传推介。充分发挥宣教阵地作用,深入开展史志“七进”;利用网络媒体宣传,不断提升广元史志文化影响力;开展史志活动宣传,讲好广元故事、传播广元文化。

  《通知》提出了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一中心两走廊”史志文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人力、物力、财力、阵地等方面给予必要保障,在项目实施、资源配置、政策支撑等方面给予支持。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编纂中心)统筹协调“一中心两走廊”史志文化建设,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制定工作清单,创新推进措施,确保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史志“七进”牵头单位要按照《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党史地方志“七进”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广元市委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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