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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长宁县委党史研究室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专题学习会
近日,宜宾市长宁县委党史研究室召开干部职工会,专题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研究贯彻落实工作。县委党史研究室主任罗云均主持会议,全体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条例》的制定出台,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一件十分重要的工作。《条例》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形式、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是系统规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为今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党史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发挥主动精神,切实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抓好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制定的重大意义。要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先行一步、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提前谋划和思考。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和文献工作的重要论述等相结合,保证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二是认真对照《条例》,结合长宁党史工作实际,努力在主责主业上力求创新、突出特色,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为契机,抓好《长宁县资政实录》《长宁老区党史》等的编写;三是要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充分认识史志工作者肩负的历史责任感,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着力提升党史工作水平。
(宜宾市长宁县委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