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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乐至县委党史研究室“三学”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贯彻落实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和实施以来,资阳市乐至县委党史研究室结合单位职能,积极行动,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线上线下宣传学、结合工作实际学“三学”措施推动《条例》贯彻落实。

  领导干部带头学

  及时将《条例》作为专题学习内容,室主任和股室负责人集中学习《条例》全文,深刻认识《条例》的出台背景和重大意义,确保全面学习、准确把握,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线上线下宣传学

  采用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以微信群、QQ群为载体及时转发相关文件政策和宣传资料,让党史干部通过网络、手机等媒体对《条例》进行学习;同时,利用党史“七进”活动开展宣传,发放党史资料,向群众进行《条例》宣讲,引导群众熟悉条例精神,树立正确的党史观。

  结合工作实际学

  聚焦党的“宝贵历史经验”目标,督促党史干部职工自觉在学习贯彻《条例》上走在前、做表率,充分发挥党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在资政辅治、党史编修、党史宣传不断下功夫,真正做到学用结合、以学促用,增强学习实效,促进乐至党史工作高质量发展。

  (资阳市乐至县委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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