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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万源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3月4日,达州万源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题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会议指出,党史学习教育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党和国家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必修课,要坚持用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让广大党员干部增长智慧、增进团结、增加信心、增强斗志,更加坚定自觉地牢记党的初心使命、开创发展新格局。

  会议要求,全市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围绕《条例》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主要内容,结合党史研究、党史著作编写、党史宣传教育、党史资料征集等工作,全力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一是要加强学习培训。将《条例》纳入“主题党日”学习内容,各级党组织采取党委(党组)会前学法、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方式及时学习、深入研讨,同时将《条例》纳入各级各类干部培训内容。二是注重示范引领。市委常委班子、各级领导干部要走在前、做表率,充分运用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先学一步、深学一步,引领全市党员干部要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深刻领会《条例》实质,把握精髓要义,不断铸魂提能、固本培元,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三是强化督促检查。要加强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条例》学习贯彻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常态化督导和巡察内容,作为年底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切实履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主体责任,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达州万源市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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