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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洪雅县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专题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3月4日,眉山市洪雅县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召开会议,专题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县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会议指出,《条例》是规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制定出台《条例》,对于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要切实承担起党的历史和理论研究专门机构作用,组织开展党史研究、党史著作编写、党史宣传教育、党史资料征集等工作,推动《条例》落地落实。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先学先讲。将《条例》纳入单位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常学常讲,指导党史工作高质量发展。二要聚焦主责主业,狠抓贯彻落实。高质量完成《中共洪雅县委执政实录》编印任务。加快编纂《中国共产党洪雅历史(1978—2012)》,修改完善洪雅县党史三卷大纲。配合完成《四川省红色遗址成果汇编》编纂工作。加快县史志馆建设,力争打造成为洪雅县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基地、县情地情展示的重要窗口和红色旅游的重要景点。打造史志“七进”示范点,通过开展丰富的党史宣教活动,充分发挥党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作用。结合洪雅实际开展资政研究,高质量撰写资政报告,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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