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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大竹县委常委会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4月15日,达州市大竹县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题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县委书记李文章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条例》是规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础主干,也是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基本遵循,为做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证。《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党史基本内容、党的历史结论、党的历史经验、伟大建党精神贯通起来,把党史学习教育同抓好经济发展、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党史学习教育的政治性、自觉性,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抓手,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党史研究室等牵头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丰富学习教育形式,用好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将党史纳入党校培训必修课,运用“三会一课”、中心组学习等经常性开展红色教育。要用好用活大庙寨革命遗址纪念园、档案陈列馆、烈士陵园、“竹廉馆”等大竹本土红色资源,加强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不断夯实大竹精神根基。

  (达州市大竹县委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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