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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三举措抓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贯彻落实工作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广元市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结合全年党史各项重点工作,三举措抓实《条例》贯彻落实工作。

  强化政治担当,深化思想认识

  把学习《条例》作为必修课,在全县掀起《条例》学习热潮,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做到领导带头学,干部认真学;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准确把握《条例》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做到学思践悟。

  强化责任担当,率先学习宣传

  在全县范围扎实开展学习宣传,以党史学习教育引领党史宣传教育,引导学生传承发扬红色精神,激发爱党爱国情怀;通过党史“七进”活动,利用全国爱国主义示范教育基地、红色纪念场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平台载体,常态化长效化宣讲普及《条例》,当好党史学习教育的排头兵和主力军。

  强化创新意识,突出学习成效

  以《条例》为行动指南,聚焦主责主业,把党史学习教育同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以点带面大力推动素质党史建设。以建立电子台账的形式,加强红色资源数据采录;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苍溪地方党史研究,持续发力挖掘红色资源,创新苍溪革命故事丛书系列;推进苍溪党史信息化进程,努力为苍溪党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广元市委党史研究室、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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