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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关于建设海洋强国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

来源:党的文献    时间:2025.11.26责任编辑:四川党史文献网

·王善  李佳诚

  “建设海洋强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不断深化对建设海洋强国内在规律的认识,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海洋强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科学回答了为什么要建设海洋强国、怎样建设海洋强国等理论与实践问题,为新时代新征程推进海洋强国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关于建设海洋强国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与实践要求,对于破解海洋强国建设的矛盾与难题,走好具有中国特色的海洋强国建设之路,顺利推进和实现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战略任务”:建设海洋强国的时代定位

  “21 世纪,人类进入了大规模开发和利用海洋的时期。海洋在国家经济发展格局和对外开放中的作用更加重要,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中的地位更加突出,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角色更加显著,在国际政治、经济、军事、科技竞争中的战略地位也明显上升。”我国是海洋大国,经略海洋、建设海洋强国对于新时代党和国家工作整体意义重大。习近平明确指出:“建设海洋强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战略任务”。

  第一,建设海洋强国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要求我们必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不断推进经济生产方式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经济增长动力从主要依靠资源和劳动力优势向创新驱动型转变,经济结构也要根据市场环境变化进行优化调整。海洋不仅蕴含着丰富的食物、矿产、能源等各类资源,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宝库,而且还是我国与世界沟通连接的重要纽带,是国家扩大对外开放的战略要地,在国家经济发展格局和对外开放中的作用更加重要。建设海洋强国,充分挖掘和利用我国丰富的海洋资源,充分发挥海洋对于国家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的重要作用,是新征程上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战略任务,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建设海洋强国是维护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重要保障。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国家繁荣昌盛的基本前提,是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稳步推进的根本保证。新时代新征程,我国国家主权和安全面临的内外因素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复杂,各种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前所未有。近年来,海洋领域主权问题和安全威胁的不断滋生,沿海和周边地区的紧张局势,给我国发展和安全带来一系列风险挑战。此外,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我国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扩大,我国海洋贸易日益频繁,面对的海上航行和运输安全挑战也与日俱增。只有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才能更好地维护我国在海洋领域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才能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第三,建设海洋强国对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具有深远影响。“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坚持绿色发展,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在重点突破中实现整体推进。海洋,既是生物多样性的自然宝库,也是地球气候的发源地和调节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明确把海洋生态文明作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力遏制海洋生态环境的恶化趋势,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就。保护海洋生态、建设海洋强国,对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第四,建设海洋强国对于我国在国际政治、经济、军事、科技竞争中赢得战略主动意义重大。21世纪以来,世界沿海国家纷纷出台和更新代表本国利益的海洋政策,以争夺海洋战略主动权和发展先机。美国、俄罗斯等国先后出台相关政策,以巩固和扩大自身的海洋大国地位,英国、法国、德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也分别从政治、经济、军事、科技等维度绘就了海洋事业的发展蓝图。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严峻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要在波谲云诡的国际海洋竞争中赢得战略主动,提升自身在国际海洋竞争中的地位和话语权,唯有向海图强、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由海洋大国向海洋强国转变。

  二、“陆海统筹”: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指引

  所谓“陆海统筹”,是指将陆地和海洋视为不可分割的共同体,统筹发挥陆海各要素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优势互补作用。“我国既是陆地大国,也是海洋大国”。陆地与海洋作为人类生存发展的两大空间,二者相互依存、互为因果。这种辩证关系,要求新时代建设海洋强国,需要统筹陆海之间的协调发展,以实现陆海资源的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

  习近平高度重视以“陆海统筹”推进海洋强国建设。早在地方工作时期,习近平就提出了“山海协作”和“海陆联动”等富有创见的思想理念,指出“要注重沿海与山区的差异和协作”,要“在海陆联动中发展海洋经济”。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出发,明确要求“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并对“陆海统筹”在建设海洋强国各项工作中的贯彻思路进行了系统阐明。比如,在经济层面,强调要将海洋资源优势和陆地经济优势相结合,做到陆海经济的互联互补,“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在文化建设方面,强调要破除“陆海两分”的思想观念,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不断提升全民族海洋意识;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强调要将陆海生态环境治理相结合,减轻陆源污染物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的巨大压力,“建立健全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等等。习近平提出的“陆海统筹”理念,是对陆海关系认识的重大理论创新。这一理念既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高度认识到了陆海之间相互影响、不可分割的辩证关系,也契合了我国作为海洋大国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向更高层次迈进的现实需要,从根本上变革了我国传统的重陆轻海、以陆定海的发展思维,彰显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推进海洋事业发展的新思路。

  三、“坚决维护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的前提底线

  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问题是涉及国家核心利益的重要议题。长期以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海上对我国进行打压遏制,我国同周边一些沿海邻国仍存在海洋争端,维护我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依旧面临着严峻形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维护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立场始终明确和坚定。2014年 6月,习近平在接见第五次全国边海防工作会议代表时强调:“坚决维护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筑牢边海防铜墙铁壁。”2014年 11月,习近平在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坚决维护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维护国家统一,妥善处理好领土岛屿争端问题。”在2017年新年贺词中,习近平强调:“我们坚持和平发展,坚决捍卫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谁要在这个问题上做文章,中国人民决不答应。”这些论述,既表明了我国坚决维护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决心与信心,也彰显了坚决维护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在建设海洋强国中的前提和底线地位。面对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海洋竞争形势,习近平明确提出:“要统筹维稳和维权两个大局,坚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相统一,维护海洋权益和提升综合国力相匹配。”以这一方针为指导,习近平系统阐明了维护我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具体路径。

  第一,坚持以和平方式解决海洋争端,但决不放弃正当权益。中华民族素来主张“以和为贵”“亲仁善邻”“强不执弱”“好战必亡”等思想理念,把“和”作为调节矛盾冲突的价值遵循。习近平明确指出要以“和平”而非“武力”的方式解决海洋争端。如针对海上通道的安全问题,习近平表明:“中国政府愿同相关国家加强沟通和合作,共同维护海上航行自由和通道安全,构建和平安宁、合作共赢的海洋秩序。”针对中国与周边海洋国家存在的“蓝色领土”权益纠纷问题,习近平指出:“双方要始终坚持以和平方式,通过平等对话和友好协商妥善处理,维护双方关系和地区稳定大局。”以和平方式解决海洋争端并非是无原则的,而是以不损害我国核心利益为前提的。正如习近平所说:“我们爱好和平,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但决不能放弃正当权益,更不能牺牲国家核心利益。”

  第二,加强海军建设。海军是国家海洋战略的核心部分,是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依托力量。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的现代化海军,对于维护国家海洋主权和海洋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强调:“海军作为国家海上力量主体,对维护海洋和平安宁和良好秩序负有重要责任。”对于加强海军建设的具体方式,习近平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以提升战斗力为根本标准。习近平指出:“我们坚持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深入推进练兵备战,坚决捍卫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二是以实现“强军梦”为根本目标。“要以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为引领,贯彻新形势下军事战略方针,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依法治军,瞄准世界一流,锐意开拓进取,加快转型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海军,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提供坚强力量支撑。”三是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只有坚持党的领导这个人民军队之魂,才能“确保人民海军忠于党、舰行万里不迷航”。

  第三,提升海上执法能力。一段时间以来,全球海盗和海上恐怖主义活动猖獗,成为危害海上运输和贸易的主要因素。与此同时,一些跨国犯罪也时有发生。这些海洋安全问题日益成为危害我国海洋经济利益和社会稳定的不确定性因素。为提高我国海上执法能力,维护我国“蓝色疆域”的和平稳定,我国设立了中国海警局,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等推进海上执法规范化的法律法规。2023年 11月29日,习近平视察武警海警总队东海海区指挥部,明确指出:“要有效维权执法,坚决捍卫我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要建立健全海上执法协作配合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海上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国海洋经济健康发展。要务实开展海上执法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和地区海洋治理。”

  四、“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支撑

  “发达的海洋经济是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支撑。”“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向海图强之路。”这是习近平立足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针对我国海洋经济发展实际得出的科学论断。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海洋经济在建设海洋强国中的支撑作用,突出强调要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一,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海洋是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我国是海洋大国,拥有300万平方公里的海洋面积。蔚蓝辽阔的海洋里蕴藏着生物、化学、矿产等资源以及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海流能、盐差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拥有成为能源战略替代区域的巨大潜力。提高海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能力,是缓解我国陆地资源压力,实现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指出:“要提高海洋开发能力,扩大海洋开发领域,让海洋经济成为新的增长点。”这要求我国要优化海洋资源开发布局,提升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加快海洋资源勘探与开采技术装备的研发,不断推动我国海洋资源开发范围由近海逐步向深海迈进,实现海洋资源开发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化、精细化的方向转变,充分发挥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对海洋经济发展的驱动作用。

  第二,优化海洋产业结构。优化产业结构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海洋经济特别是产业结构方面仍在一些领域存在明显差距、面临较大难题。比如,我国海洋经济的粗放发展方式亟待转型,海洋经济新兴产业结构低质化明显、发展动力不足,等等。针对这些问题,习近平指出:“要加强海洋产业规划和指导,优化海洋产业结构,提高海洋经济增长质量,培育壮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海洋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努力使海洋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要做强做优做大海洋产业,推动海上风电规范有序建设,发展现代化远洋捕捞,发展海洋生物医药、生物制品,打造海洋特色文化和旅游目的地,推动海运业高质量发展。要加强海湾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有序推进沿海港口群优化整合。”

  第三,与各国携手打造“蓝色经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各国在经济领域的联系愈发紧密、不可分割,开放与交流合作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主题。“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证明,开放带来进步,封闭导致落后。”尤其是在当今时代,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通过走以邻为壑的老路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海洋作为联结各国的重要通道,是世界各国开展海洋经济交流合作的天然场所。习近平明确要求,要通过加强同世界各国在海洋经济领域的交流合作来实现我国海洋经济的高质量发展。2018年 7月,在中阿合作论坛第八届部长级会议开幕式上,习近平指出:“我们要携手打造蓝色经济通道,共建海洋合作中心,促进海洋产业发展,提升海洋公共服务能力。”在2021年中国 -东盟建立对话关系 30周年纪念峰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强调,要加强中国同东盟国家的各领域交流,“构建蓝色经济伙伴关系,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在2025年7月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习近平指出:“要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加强全球海洋科研调查、防灾减灾、蓝色经济合作。”加强同世界各国在海洋经济领域的交流合作,不仅能够使各国在共建共享中实现经济共赢,推动开放型世界经济建设,还能提高全球可持续发展能力,让浩瀚海洋造福人类子孙后代。

  第四,加强海上通道建设,提高海洋运输能力。海上通道是海洋经济发展的命脉,海上通道的畅通与否,直接关系国家经济安全与全球市场稳定。海洋运输因其具有便捷性和廉价性等特点优势,承担了全球近80%以上的跨境货物运输。习近平高度重视加强海上通道建设,强调要为海洋运输营造便捷安全的环境,充分发挥海上通道建设在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2019年 1月,习近平在天津考察时指出:“经济要发展,国家要强大,交通特别是海运首先要强起来。”2023年 4月,习近平在广东湛江市徐闻港考察时指出:“琼州海峡是国家经略南海的战略通道,也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发展的咽喉要道,要把‘黄金水道’和客货运输最佳通道这篇大文章做好,把徐闻港打造成连接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现代化水陆交通运输综合枢纽”。这些论述,阐明了海上运输和海上通道建设对于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为新征程上加强海上通道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南。

  五、“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筑牢建设海洋强国的生态屏障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习近平指出:“我们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关爱海洋。”只有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持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推进海洋强国建设,才能避免因破坏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的巨大危害和潜在威胁,真正实现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更为迫切的美丽海洋需要。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走好人海和谐发展之路,习近平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

  第一,推动海洋经济发展的绿色转型。海洋经济发展的绿色转型是指通过可持续的方式,实现海洋资源利用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平衡,减少人类活动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我国海域辽阔,海洋资源种类繁多,但仍然面临海洋资源利用水平较低、深海资源探采能力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导致我国近岸资源过度开发,滩涂和浅海利用程度已经超过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此,必须“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海洋开发总布局之中,坚持开发和保护并重”,推动海洋经济发展的绿色转型。习近平指出,要“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着力推动海洋开发方式向循环利用型转变”。

  第二,推动海洋生态的统筹治理。推动我国海洋生态环境治理,要坚持系统观念,注重统筹布局和综合治理。2025年 7月,习近平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指出:“要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接续实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积极推进海域分层立体利用,探索开展海洋碳汇核算。”为此,一方面,要统筹陆海生态环境治理,“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另一方面,要“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并举”,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对于统筹的具体路径,习近平强调,要在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的基础上加强措施协同,实现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2023年 7月,习近平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以海湾为基本单元,‘一湾一策’协同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和岸滩环境整治,不断提升红树林等重要海洋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第三,推动海洋生态的监督管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离不开法律制度的管理规约。只有构建完善的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管理体制和法律体系,才能为我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法律制度遵循,不断提升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的治理效能。习近平强调,要以制度为轴线,推动海洋生态的监督管理,持续推进我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一方面,“要完善海域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按海域设置监管机构”,增强海洋生态环境的监管和执法能力。另一方面,“要完善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不断完善海洋生态监督管理的评价机制,切实提升海洋生态环境的治理效能。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涉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法规文件陆续出台与修订,为我国依法依规进行海洋开发与执法,遏制我国海洋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以人海和谐的发展道路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六、“推动海洋科技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建设海洋强国的动力引擎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始终将发展海洋科技视为推动海洋强国建设的动力引擎。2013年,在中央政治局围绕建设海洋强国而组织的集体学习上,习近平指出:“建设海洋强国必须大力发展海洋高新技术。”2018年 6月,习近平在山东考察时指出,建设海洋强国,“必须加快海洋科技创新步伐”。2022年4月,习近平在海南考察时指出,建设海洋强国“要推动海洋科技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这些重要论断,科学把握了当前国内外海洋科技发展形势,充分体现了海洋科技创新对海洋强国建设的推动作用。聚焦海洋科技发展的突破之道,坚持自立自强,“着力推动海洋科技向创新引领型转变”,是新时代新征程上我国海洋科技发展的战略方向。

  第一,提升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海洋科技领域取得了一系列成就。比如,我国研发的“奋斗者”号全海深载人潜水器创造了搭载三人深海作业的世界纪录;全球最大、作业水深最深、钻井深度最深的海上钻井平台“蓝鲸 1号”代表了当今世界海洋钻井平台设计建造的最高水平;以“雪龙”号为代表的中国第三代极地破冰船和科学考察船,多航次多时段赴南极、北极进行科学考察,创下了中国航海史上的多项纪录;等等。但与此同时,我国在海洋探测技术、海洋开发技术、海洋装备制造技术等方面,仍然有着较大的提升空间,一些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还存在受制于人的情况。为此,“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努力突破制约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生态保护的科技瓶颈”,不断提升海洋科技的自主创新能力。2025年 7月,习近平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时强调:“要提高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强化海洋战略科技力量,培育发展海洋科技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这一要求,指明了新征程上增强我国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的实践路径,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第二,要有重点地推进海洋科技的研发与创新。根据时代发展需要,有重点地推进海洋科技领域的研发与创新,既有利于科研资源的集中有效投入,也有利于扩大科技成果转化的现实效益。从当前全球海洋科技发展形势来看,推动海洋科技朝着深海、基因、极地等高精尖方向发展,已成为世界主要沿海国家应对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缓解能源危机、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重要举措。顺应海洋科技发展浪潮,加快推进海洋科技创新步伐,我国必须加快做好海洋科技创新发展的整体规划。习近平指出:“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在深水、绿色、安全的海洋高技术领域取得突破。尤其要推进海洋经济转型过程中急需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这就明确了我国在海洋科技创新领域的重点发力方向。

  第三,加强同国际社会在海洋科技领域的交流合作。加强与世界各国在海洋科技领域的合作,有助于以彼之长补己之短,进一步提高我国海洋科技的发展水平。特别是在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和海洋自然灾害方面,世界各国有着共同的利益需要,因而具有在海洋科技领域进行交流的可能性。2018年 12月,习近平在葡萄牙《新闻日报》发文,“鼓励双方加强海洋科研”等方面的合作。2019年 10月,在给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的贺信中,习近平提出:“要促进海上互联互通和各领域务实合作”。2021年 11月,在中国 -东盟建立对话关系 30周年纪念峰会上,习近平指出:“要增强中国 东盟国家海洋科技联合研发中心活力,构建蓝色经济伙伴关系,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这表明,深化我国同世界各国在海洋科技领域的交流合作,需要本着互信、互利、共赢的理念,通过建立海洋科技合作平台、完善海洋科技合作机制、开展海洋科技学术交流、增强海洋科技项目合作研发等方式,在交流互鉴中共同提升海洋科技水平,让科技进步造福各国人民。

  七、“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海洋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

  2019年4月23日,习近平在青岛会见外宾时指出:“我们人类居住的这个蓝色星球,不是被海洋分割成了各个孤岛,而是被海洋连结成了命运共同体,各国人民安危与共。”他呼吁各国“集思广益、增进共识,努力为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贡献智慧”。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海洋篇章,适应了提高全球海洋治理效能的现实需要,绘就了人类文明发展进步的海洋图景。对于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实现路径,习近平指出:“中国提出共建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就是希望促进海上互联互通和各领域务实合作,推动蓝色经济发展,推动海洋文化交融,共同增进海洋福祉。”这表明,推进海洋命运共同体建设,要以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为基本依托,不断加强世界各国在海洋领域的交流合作,让世界各国人民共享海洋发展机遇和发展成果。

  第一,加强海洋经济合作。经济关系在世界各国关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加强世界各国在海洋经济方面的联系,是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前提基础。习近平强调,中国愿与海洋国家共同“开展海洋合作,做‘蓝色经济’的先锋”。一方面,中国要发挥海洋经济比较优势,寻找同世界各国进行海洋经济合作的战略契合点,加强同世界各国的政策沟通,“协商制定推进区域合作的规划和措施”,在政策和法律上为中国同世界的海洋经济联系“开绿灯”。另一方面,要加强沿海地区港口物流建设和海洋通道的安全保护,加快国际航运中心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支持海南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同世界沿海国家携手打造蓝色经济通道,“共建海洋合作中心,促进海洋产业发展,提升海洋公共服务能力”,扩大中国海洋经济的对外交往通道。

  第二,加强涉海事务协商。当前,全球海洋领域的不稳定性因素明显增强,一些西方国家为追求自身海洋利益的最大化,秉持“一国独霸”或“几方共治”的霸权理念,奉行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严重阻碍着和平安宁、合作共赢的海洋新秩序的构建。对此,习近平坚持大历史观,对世界秩序的总体形势作出明确判断:“尽管各种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不断涌现,但捍卫和平的力量终将战胜破坏和平的势力,安全稳定是人心所向。”与此同时,他又着眼现实,强调“海洋的和平安宁关乎世界各国安危和利益,需要共同维护,倍加珍惜”,“各国应坚持平等协商,完善危机沟通机制,加强区域安全合作,推动涉海分歧妥善解决”。通过对话协商,以和平方式处理海洋权益争端,符合时代发展潮流和各国共同利益,是推动海洋命运共同体建设的重要举措。

  第三,加强海洋文化交流。世界沿海国家的海洋文化丰富多样、各有千秋。加强同世界各民族海洋文化的交流,是推动海洋命运共同体构建和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动力,有助于理解不同沿海国家的价值理念和思维逻辑,增进沿海各国的价值互信和文明互鉴。当前,“以海洋为载体和纽带的市场、技术、信息、文化等合作日益紧密”,这客观上为我国加强同世界各国的海洋文化交流创造了有利条件。把握我国与世界各国海洋文化的交流机遇,要树立“平等、互鉴、对话、包容的文明观”,“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以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以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一方面,要始终坚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方法原则,充分汲取世界各国海洋文明中的精神养料,为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共同应对各种海洋风险挑战筑牢文化基础。另一方面,要加强中国海洋文化的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加快构建中国海洋话语和叙事体系,用中国海洋理论阐释中国海洋实践,用中国海洋实践升华中国海洋理论,全面提升中国海洋文化国际传播效能。此外,还要建立一支同新时代中国海洋文化国际传播需要相适应的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增强中国海洋文化在国际上的影响力、亲和力和感召力。

  第四,加强海洋生态治理合作。海洋生态环境问题是全球性问题,没有哪一个国家可以独善其身。从世界沿海国家共同面临的海洋生态环境这一低敏感度问题着手,加强交流与合作,是推动海洋命运共同体构建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化解分歧、增进理解、凝聚共识。一方面,各海洋国家需要摒弃零和博弈的狭隘思维,自觉践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担当。另一方面,沿海国家在海洋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应加强政策沟通和交流学习,合力打造国际化的海洋生态治理研究中心,积极在海洋生态治理领域开展科技研发工作,“加强可再生能源技术分享”,共同把海洋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助力全球可持续发展。

  习近平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内涵丰富、逻辑严密、系统完整,深刻阐明了新时代我国建设海洋强国的时代定位、战略指引、前提底线、重要支撑、生态保障、动力引擎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对建设海洋强国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系、“陆海统筹”、坚决维护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实现海洋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等诸多方面都有系统全面的阐述。这些重要论述,立足新时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任务,深刻揭示了新时代新征程我国推进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实践路径,蕴含着习近平对建设海洋强国的规律性认识和前瞻性思考,具有重要的理论创新意蕴和实践指导价值。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为引领,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全局,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走好“依海富国、以海强国、人海和谐、合作共赢”的海洋强国建设之路,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保障。

  作者:王善,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李佳诚,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

  来源:《党的文献》202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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