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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记忆 党史光影”2025年短视频征集展播活动要求
一、活动时间
2025年7月至12月,分为征集阶段、评选阶段、展播阶段、展演阶段推进实施。
二、参加对象
全省各级党史、网信、文化和旅游、退役军人事务、档案、共青团、文物等部门,应广泛发动本地或本系统党员干部、团员青年及红色场馆讲解员、红色故事宣讲员等踊跃参与,经单位审核后向主办单位报送作品。鼓励省内外党史爱好者、正能量网络名人等以个人报送作品参加。
三、活动内容
(一)“多点位”学习感悟。参加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到主办方发布的红色旅游线路、遗址遗迹、纪念场馆等参观学习“打卡”,学习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感悟党的不懈奋斗史、不怕牺牲史、理论探索史、为民造福史、自身建设史,切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二)“多话题”创作摄制。以“红色场馆”“红色文物”“红色故事”“红色英模”等为素材,以百年党史中的“四川篇章”、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中的“四川印记”、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四川实践”等为主题,结合今年是红军长征入川90周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5周年等重大党史事件时间节点,创作摄制短视频。短视频可采取微纪录片、微电影、微党课、思政课、动画、访谈、讲述等形式,鼓励创新尝试AI技术等创作,力求新颖生动,富有感染力,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三)“多平台”宣传展播。参展作品可由创作者在抖音号、视频号、哔哩哔哩、小红书等社交媒体平台或自有平台账号发布,但须把好政治关、史实关、导向关。主办单位将择优向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百年辉煌”新媒体平台推荐,并通过四川观察、川观新闻、“学习强国”四川学习平台等媒体平台发布、宣传、展播。同时,在主办单位的官方网站和“四川党史”“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四川档案”“天府新青年”等新媒体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展播。各市(州)党史、网信、文化和旅游、退役军人事务、档案、共青团、文物部门积极联动,在自有平台开展宣传展播。
四、活动要求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精神,严格遵循党的三个历史决议,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坚持内容为王,主题鲜明,立意深刻。作品须有故事、有细节,小切口、大主题,优化画面质量、剪辑节奏、声音效果、字幕规范等短视频基本要素,鼓励运用恰当的特效、转场、配音、配乐等手段提升作品观赏性,避免过度“炫技”影响内容表达。
(二)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形式主义,坚持自愿原则,不得搞摊派、分任务,额外增加基层负担。
(三)报送作品须为原创,由制作单位或制作者个人署名,版权归制作单位或制作者个人所有。所有报送作品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素材均应无版权问题,不涉密、可公开;如展播后出现版权纠纷及失泄密等问题,由报送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责任。已公开发布的符合活动要求的党史题材短视频也可报送。
(四)报送视频原则上以U盘为载体,特殊情况可通过网盘报送,视频命名与推荐(申报)表格中名称一致。报送作品原则上为MP4、MOV、M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 1920*1080(横屏)、1080*1920(竖屏),帧速不低于30帧/秒;时长1至3分钟为宜,最短不少于15秒,最长不超过5分钟。
(五)各市(州)党史部门、省直各部门(单位)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短视频作品报送工作,需填报《单位参展作品推荐表》(附件1)和《单位参展作品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个人报送作品需填报《个人参展作品申报表》(附件3)和《承诺书》(附件4)并手写签字确认。
(六)主办单位将根据内容创意、传播影响等评选出优秀短视频一、二、三等奖及组织奖等,并以适当方式通报表扬。
报送时间:2025年7月1日至10月10日(截止日期以当地寄送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商业后街3号省委党史研究室宣教处;联系人:范密,联系电话:028-63093910,18802885712。
2.单位参展作品汇总表>>>
3.个人参展作品申报表>>>
4.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