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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访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学术和编审委员会主任王均伟

  “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是初心之问、使命之问,也是时代之问、实践之问。

  对于政绩观,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有着深邃思考与明确指引,锚定为民造福的根本目的,坚守求真务实的基本路径,把握科学精准的衡量标尺,倡导实干担当的鲜明导向。为什么说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如何理解政绩观问题关乎党的性质和宗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闻传播中心就此采访了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学术和编审委员会主任王均伟。

  记者:如何深刻认识政绩观问题的根本性?

  王均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干部就要干事,就要创造业绩,否则是立不住的。创造业绩,必须解决好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怎样创造业绩的问题,也就是要解决好政绩观问题。”当前,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正在全党深入开展。这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战略部署、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的必然要求,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举措,是巩固拓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途径。搞好这次学习教育,首先要认认真真、扎扎实实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认识到政绩观问题的重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指出:“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什么叫根本性问题?是指关乎事物本质、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问题,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源头性问题,是最重要、最基本、最关键的问题,是不允许出现颠覆性错误的问题。这与一般的枝节性问题、局部性问题、表层性问题有着本质的区别。

  深刻认识政绩观问题的根本性,我认为可以从政绩观问题关乎党的性质和宗旨、政绩观问题关乎党的作风和形象、政绩观问题关乎党的使命和任务这三方面来理解。

  记者:如何理解政绩观问题关乎党的性质和宗旨?

  王均伟:什么是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章程》里面规定得很清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什么是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共产党人必须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造福人民作为最大的最重要的政绩,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造福人民的政绩观,最直接的体现就是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地方工作时,针对一些干部片面追求经济增长而忽视群众实际需求的情况,专门强调:必须明确好事实事的概念,扶持经济发展,帮助群众富裕起来是好事实事;弘扬社会正气,打击“害群之马”,丰富群众业余生活,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也是好事实事;解决群众衣食住行之苦、生老病死之需,是好事实事;甚至远处僻土深山的群众买不到灯泡、肥皂之类针头线脑的小事,得到我们的关心解决,也是好事实事。总之,哪里有人民需要,哪里就能做出好事实事,就能创业绩、出政绩。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政绩观错位,根子在党性不纯、宗旨意识不强。比如,对党中央的决策部署领悟不透彻,执行有偏差;比如,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为个人或小团体谋私利的工具;比如,缺乏担当精神,面对复杂矛盾绕着走、不作为,等等。是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衡量的标尺是什么?主要看有没有偏离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有没有背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有没有游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没有脱离国情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如果有这样的情况,就要从党性锤炼和宗旨意识上找根源、查不足、抓整改。

  记者:如何理解政绩观问题关乎党的作风和形象?

  王均伟:政绩观问题从表面上看反映的是党员干部的价值取向和人生追求,但从深层次看,体现的是党的作风和党的形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的形象不是虚无缥缈的,而是通过一个个党员干部的行为举止体现出来的。政绩观正确,能够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政绩,就能为党的形象增光添彩。政绩观错误,就会滋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留下包袱和隐患,引起人民群众强烈不满,就会损害党的形象。

  党的作风正、形象好,人民群众就会心气顺、干劲足,党和国家的事业就推进得顺利。错误的政绩观破坏党的形象,是阻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绊脚石,而且具有顽固性、复杂性、变异性、隐蔽性。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追求政绩的动机不纯,把干事业出政绩同个人得失捆绑在一起,为了给自己留名、替自己立碑,盲目整大场面,铺大摊子,上大项目,即使一时取得一些成绩,也给后人留下长期隐患、沉重包袱。严重侵蚀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动摇党长期执政的根基,这是十分不可取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努力、久久为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也是一个长期的任务,不是“一阵风”“走过场”就能解决的,不能有“过关”心理。要敢于直面问题,从领导干部做起,坚持抓常、长抓,力求彻底根治在政绩观问题上存在的问题。

  记者:如何理解政绩观问题关乎党的使命和任务?

  王均伟:党的二十大擘画了面向2035年的远景目标和面向本世纪中叶新中国成立100年的奋斗目标,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规划了今后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要实现这些目标,在政绩观问题上没有大视野、大格局、大担当是不能胜任的。全党同志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那样,多打大算盘、算大账,少打小算盘、算小账,善于把地区和部门的工作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棋局,做到既为一域争光、更为全局添彩。上世纪90年代,习近平同志担任福州市委书记,他经过两年多的深入调研,主持编制了《福州市20年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设想》,系统谋划了福州3年、8年、20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步骤、布局、重点等,这份战略设想,是既立足现实又着眼未来的路线图和任务书,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功成不必在我”的崇高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这样的政绩观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光辉榜样。

  政绩有显绩,也有潜绩。新时代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很多工作的成效往往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表现出来,“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在“十月怀胎”的过程中,就需要党员领导干部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积极作为、主动作为、竭力作为,为将来的“分娩”打好基础、做好铺垫。

  政绩观是一面镜子,映照的是党性、是作风、是担当,是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2023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门新增了“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的要求。我们要从理论上和实践上深刻认识政绩观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性,不断提高认识和觉悟,按照“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树立和践行经得起检验的正确政绩观,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不断取得经得起检验的新成就。

  (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胡思远 张锐)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2026年04月07日 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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